欧阳修画像
欧阳修,北宋文学家、政治家,字永叔,号“醉翁”,又号“六一居士”,唐宋八大家之一,1007年8月1日出生于绵州(现:四川绵阳)(原籍:吉州永丰)。
1010年,年仅四岁的欧阳修丧父,出身名门望族的母亲郑氏对其施以教育。
在两次落榜后,1030年,中得进士。
1034年,欧阳修入翰林院,参与修编《崇文总目》.
1036年,因为范仲淹辩护而受连累,被宋仁宗贬至饶州。
1040年,被召回京再次参与修编《崇文总目》。
1043,范仲淹等人推行“庆历新政”,欧阳修参与之并推出改革吏治、贡举法等主张。
1045年,范仲淹、韩琦等相继被贬,欧阳修上书分辩,被贬滁州。期间,创作了佳作《醉翁亭记》。
后回朝,任翰林学士,参与修《新唐书》。
1057年,任主考官,主张平实文风,录取了苏轼、曾巩等文人。
1065年(宋英宗二年),请求外任及辞职皆未获准。
1069年(宋神宗二年),王安石变法,欧阳修曾批评其中的青苗法。
1070年,改号“六一居士”。
1071年,欧阳修辞职,后居住于颍州(今:安徽阜阳)。
1072年9月22日,欧阳修逝世于家中,死后谥号“文忠”。 次年九月,葬于开封府新郑县旌贤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