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想涉案!3分钟了解美国《1930年关税法》337条款

   日期:2021-07-02     文章发布:文章发布    网络转载:生活号    
核心提示:日前有外媒报道称,依据《美国1930年关税法》第337节规定,美国企业Neodron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(ITC)发起337调查,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,中国联想集团也是涉案的企业之一!那么,所谓的第337节规定究竟是什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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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月31日消息 日前有外媒报道称,依据《美国1930年关税法》第337节规定,美国企业Neodron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(ITC)发起337调查,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,中国联想集团也是涉案的企业之一!那么,所谓的第337节规定究竟是什么呢?

  据悉,美国《1930年关税法》337条款规定,“在进口货物贸易中,侵犯知识产权和不公平竞争的做法是违法的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对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并予以处罚和制裁……对于知识产权的侵犯,起诉方无需证明有否受到损害,而只需要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。”

  同时,337条款处罚措施有三种,分别是禁止涉案企业货物进口到美国(排除令);临时禁止涉案企业货货物进口到美国(临时排除令);要求涉案企业停止侵权行为(禁止令)。

  当然,这并非美国企业首次利用337条款对中国企业发起调查申请,仅2004年便有3家美国企业对6家中国企业发起调查申请,但近年来比较少见!另外,联想并非唯一的涉案企业,微软、三星、戴尔、惠普、摩托罗拉、亚马逊等知名企业也在Neodron的调查名单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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